申请遂宁商标注册,企业要如何避免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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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遂宁商标注册,企业要如何避免误区? 

作者:遂宁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1-24 08:11:12

现在,许多初创企业和个人都非常重视商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很强。但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一些个人和企业对注册商标的理解仍然很模糊,导致进入许多误区。遂宁商标注册的具体误解是什么?如果你不清楚,很可能会有严重的后果。下面,就由公司我们公司来给您讲讲申请遂宁商标注册企业要如何避免误区?  

一、商标注册误区误区1、注册在先 相关明确规定,部分原材料、功能、用途等文字图形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然而,为了节省时间和金钱,许多企业在启动时随机使用文字和图形来形成或模仿他人使用的商标。后来的结果是可以想象的。他们要么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查处,要么受到投诉的侵害,陷入被动,有时付出更大的代价。

误区2、未经授权转让商标 在大多数情况下,成功的商标许可可以实现双赢,但失败的许可只会导致整体损失。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明确有效实施范围,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误区3、随意修改商标内容 未经许可,擅自主张变更注册商标的文字、颜色、图形组合,未及时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商标法禁止未经许可转让商标。这些行为将使您的商标注册、保护工作减少或丢失,这对品牌建设和传播非常有害,完全失去注册商标背后的含义,甚至导致严重的商标侵权。  

误区4、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商标 如果公司是由多个股东设立和经营的,代表法人注册商标存在很大的隐患。企业在实际经营中的商誉和价值取决于商标,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如果法定代表人单独飞行,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并要求高额的使用费,不会给股东造成重大损失。使用该商标的,可以将其转让给企业名称,也可以许可公司使用,没有最终结果。  

二、企业如何避免?1、提高产品质量,使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达到口碑传播的效果。

2、加强商标战略宣传,积极打造著名、知名、驰名商标。根据企业品牌形象,突出产品特点,选择新的广告语言,让公众能够了解和记住你的品牌。  

3、加强商标战略意识,设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企业商标的注册、设计、管理和规划,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产品,确保企业商标安全,消除可持续发展的障碍。或委托专业知识产权机构进行管理。  

商标注册企业要如何避免误区?商标注册建议直接委托正规商标代理公司,不仅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关于过程中的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问题商标代理公司也都是有比较专业解决办法,能够及时解决,让你的商标注册顺利通过!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三五零号公告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的合法权益,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对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办理的相关期限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适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请求恢复权利的,无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但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附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

二、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不能正常办理相关商标事务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权利行使障碍导致其商标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三、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适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请求恢复权利的,无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但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附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

四、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的各类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春节假期期间的,期限届满日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春节假期的安排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首先,部分商标业务可适用期限中止。当事人办理商标业务补正、审查意见书回文、商标规费缴纳、同日申请提供使用证据和协商回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提供使用证据,办理商标异议、商标驳回复审、不予注册复审、无效宣告复审、撤销复审的申请、答辩、补充证据,以及请求无效宣告的答辩、补充证据等商标业务,因疫情导致其不能在法定期限或指定期限内提出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

其中,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是指当事人因新冠肺炎开始住院、隔离,或者因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办理商标业务之日。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是指当事人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隔离结束,或者所在地区开始复工、人员管控结束之日。基于本次疫情的特殊情况,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权益,当事人同时存在上述时间的,适用对其最有利的时间作为权利行使障碍产生和消除之日。其次,当事人在办理上述商标业务时,可提交适用期限中止的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列明当事人疫情期间所在地区、权利行使障碍原因和消除时间,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再次,主张期限中止当事人应提供感染治疗、被隔离或者被管控期限等证明材料,但当事人所在地区政府公开发布的延迟复工通知除外。为减轻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负担,针对多件同类业务申请以相同事由主张期限中止的,可以仅提交一份证明材料,将该证明材料随其中一个案件提交,其他案件仅需在适用期限中止申请书中写明该证明材料所在案件的申请号。

最后,当事人因疫情未能在宽展期内办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手续,可能导致其商标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并附送相关证明材料。为了方便各位客户办理商标注册等业务,律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特开通全程网上办理,安排专人线上值班,所有文件只需通过邮件,QQ,微信等方式发送给客服人员即可享受1小时内申报的极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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